在切割廢棄多年的硝酸罐體時發生氣體泄漏,引發業界對于設備切割拆除過程中風險的關注。
眾所周知,化工生產所使用的原輔料往往都是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的危險化學品,使用或盛裝過?;返脑O備、管道、儲罐、鋼瓶等在廢棄后,即便進行了置換、清洗,但一些設備內部構造復雜,化學品結垢沉積、掛壁,導致置換、清洗很難徹底,處置不當極易引發事故,造成環境污染。因此,化工設備切割、拆除過程中往往伴有諸多風險。
一是動火作業的風險。殘留著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、管道、儲罐、鋼瓶等,在進行切割、拆除時,如不進行風險評估,對設備內是否殘留化學品進行分析,對內壁附著物成分進行分析,一旦操作不當,遇明火會發生火災爆炸事故。
二是受限空間作業的風險。若操作人員未能佩戴好個人防護用品,在切割、拆除過程中,溢出的有毒有害物質易造成相關人員中毒。
三是化學灼傷的風險。廢舊設備內殘留的酸、堿等腐蝕性化學物質隨著設備的切割、拆解濺出,會造成現場人員灼傷。
四是高處作業墜落的風險。在拆除高、大設備或在平臺上、孔洞邊、不穩定結構、管道支架上進行拆除作業時,若相關防護措施開展不到位,或者防護工作沒有落實,會造成高空墜落事故以及其他風險,如坍塌、物體打擊、起重傷害、觸電等。
那么,切割、拆除廢棄設備有哪些安全應對措施呢?
一是嚴格控制廢棄設備的處置。廢棄設備內由于長期滯留危險物料,且缺乏維護保養,極易受到腐蝕,很容易發生泄漏和爆炸。因此,要嚴格控制廢棄設備的處置。一是加強對廢設備處置的安全監管,逐一查清設備所有人和流向;二是未經置換清洗,并驗收合格,不得隨意切割改造;三是未能安全處置的設備,要立即回收并安全處置。
二是嚴格禁止私自將廢棄的罐、槽、鋼瓶作為廢品外賣。廢棄的罐、槽、鋼瓶因年久失修、腐蝕老化,如果未經處置合格當廢品賣掉,很容易因處置不當造成火災或爆炸事故。因此,要嚴厲打擊罐、槽、鋼瓶的非法交易行為。液化氣、液氯等鋼瓶作為特種設備,其回收不能直接進入廢品收購站,必須先經過氣瓶檢驗機構破壞報廢處理。
三是加強廢棄設備處置過程的安全管理。首先,嚴格遵守設備處置過程動火、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。進行處置作業前,要徹底清洗置換設備,徹底清理作業場所的可燃物,要對處置設備和作業場所進行可燃、有毒有害氣體分析,符合作業條件后方可進行切割、拆除作業。切割、拆除作業涉及特殊作業的,要按照《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》(GB30871-2022)、《危險化學品儲罐區作業安全通則》(AQ3018-2008)、《化工企業裝置設施拆除安全管理規范》(T/CCSAS 006-2020)的要求,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和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,明確各作業、簽發人員的職責及票證的有效性,各施工操作人員須持票證方能作業。
其次,要嚴把設備拆除作業施工隊伍資質關。進行設備設施拆除的實施單位,必須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,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拆除工程。廢舊化工設備拆除前,業主要向拆除施工單位詳細交代設備的實際狀況,共同制定具體的拆除施工方案、安全保障措施和應急預案。拆除作業時,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拆除施工方案。
再次,要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,落實具體的安全責任。在辦理項目委托手續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,須簽訂安全協議書,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。施工前要進行技術交底,告知設備和可能殘存物料危險特性和處置措施。進行設備切割、拆除等作業時,作業現場要安排專人監護,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,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。要加強處置現場的管理,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隨意進入。要加強對設備切割、拆除處置人員的培訓,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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